第二十七章 怒讨公道-《醉山川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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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林潇连忙问道:

    “这条短信的发送时间是多少?”

    “时间是2004年12月16日晚上19:03。”

    “这天是星期四,在图书馆,我就在殷若情旁边,我让她给那个畜生回复的短信。”林潇伤心地说道,“我就是她喜欢的那个人……”

    “你有何证据来证明,你就是殷若情喜欢的那个人?”孙局长问道。

    “我救过她,你们公安局也知道,然后我们就慢慢认识,相互有了感情。12月11日,是星期六,那天下大雪,我们两个人一起去公园游玩,她向我表白了,但是我觉得自己家里太穷,现在不适合和她谈恋爱,就说等毕业了,我和她再在一起,大学期间只是兄妹关系……她宿舍书桌上的标语,就是说的我……”林潇含泪说道。

    “林潇,你这是在说空话,你知道吗?我们要的是实实在在的证据!有短信吗?有书信吗?或者有其他证人可以证明你们两个相爱?有吗?”孙局长瞪着眼睛,向林潇问道。

    林潇想了半天,说道:

    “我和她有很多短信来往,你们可以查查!”

    “我们早查过了,你们之间的短信内容,就是普通朋友的交谈内容,没有涉及恋爱的内容,无法证明你们在谈恋爱!”小刘说道。

    林潇泣不成声。

    林潇本以为,那天狠心拒绝心爱的若情妹妹,是为了妹妹好,不愿意委屈妹妹,自己现在不能给妹妹物质上的需求,谈恋爱需要经济基础,爱情是要面对现实的……他不忍心看到若情妹妹过苦日子,他更不会去吃软饭……他曾经幻想着毕业后好好工作,再和心爱的若情妹妹在一起,那时,他们可以一起看电影,逛街,旅游……他还曾经和若情妹妹说过,毕业了,他们一起去天涯海角,那里有蓝蓝的天,白白的云,海枯石烂,生死相依……可是,这一切都晚了,他的好意拒绝,不但没有帮到若情妹妹,反而给了罪犯逃脱的借口:殷若情没有和林潇谈恋爱……

    林潇狠狠地抽了自己几个耳光……

    “既然不能证明我和若情相爱,那也可以证明,若情非常讨厌那个畜生唐诗文,根本不会喜欢他!”林潇冷静下来,想了想,说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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